潮汕铁路与侨商张煜南(下)
(接上期)光绪廿九年(1903)12月,清廷商部颁布《铁路简明章程》二十四条,鼓励华商承办铁路,商民集股兴办铁路的风潮由此掀起.《铁路简明章程》的出台,对张煜南而言无疑是锦上添花、雪中送炭.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初六(1904年1月22日),张煜南、谢荣光、吴理卿、林丽生等人在香港设立潮汕铁路有限公司并举行第一次股东会,立约由张煜南、谢荣光同认领股银100万元,吴理卿、林丽生同认领股银100万元(后来吴理卿退出,其股份转让给林丽生,故林在公司实占股本100万元),合计200万元以作股本,以备铁路兴办之需.会上推举张煜南为公司董事长和倡建首总理,吴理卿、林丽生为倡建总理,林丽生兼总司理.另委任钟符阶为司理兼管工程地基,礼聘萧永声(汕头商绅、怡和洋行买办)为购地总办.
潮汕、铁路、侨商、总理、章程、洋行买办、股份转让、股本、工程地基、股东会、董事长、香港、汕头、立约、华商、风潮、颁布
F06;D6
2017-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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