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预算监督:亟须加快从形式向实质转变
在总结美、英等国家立法部门预算监督实践的基础上,可以提出一套衡量立法部门预算监督效力的评判标准,共包含权力保障、能力保障以及制度保障三大类十个指标.利用这一评价指标体系,运用专家调查法对我国人大预算监督效力进行量化分析,其结果表明人大预算监督与实质性的预算监督仍有较大的差距.加快实现我国人大预算监督从形式向实质转变,其着重点在于:一是加快完成<预算法>的修订;二是将全部政府收支都纳入人大的预算监督范围,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三是增强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力量;四是逐步使预算报告成为每年人代会审议的重点;五是尽快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六是严格限制预算调整,强化预算责任追究机制;七是更好地发挥审计和社会公众对预算执行的监督职能.
人大预算监督、预算改革、预算法治化、预算民主化、预算控制权、预算责任追究机制
D622;D624(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善我国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研究"10CZZ009
2013-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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