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194.2002.02.014
论宪政的德性
宪政必须建立在一定的道德之上,对人的不完善性假定是宪政的伦理预设。同时,宪政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在道德,具体包括十项准则,即存在宪法、确立人民主权原则、实行代议制民主、确立法治原则、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政府有限、以保障人权为目标、权力制约、建立违宪审查制、确立正当法律程序原则。这十项准则是判断宪政自身合法性的依据,而具有合法性的宪政又成为宪政社会道德规范、政治制度及公民行为的合法性的供给者。
宪政、内在道德、合法性
D034(国家理论)
2004-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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