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5194.2001.05.040
控权--我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本文主要通过对"管理论"、"平衡论"等作为现代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的批判,指出行政法的主要职能是控权,而不是保权;行政法应以控权为主,而不仅仅是平衡的问题;行政法应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控制和监督,而不仅仅是个管理工具.鉴于我国的具体国情,我们更应该强调行政法的控权职能.
行政法、管理论、平衡论
D0(政治理论)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35-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