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58/j.cnki.1007-0893.2018.22.003
二孩政策实施后高危妊娠危险因素分析
目的:分析二孩政策后高危妊娠危险因素变化情况.方法:随机抽取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在南方医科大学附属东莞人民医院建档接受产检和分娩的孕产妇80例,其中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建档的32例孕产妇设置为二孩政策前组,以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建档的48例孕产妇设置为二孩政策后组,回顾性分析二孩政策前组和二孩政策后组孕产妇的临床病例资料,对比两组间高龄(妊娠年龄≥35岁)、瘢痕子宫、二胎、经产、2次及以上流产、甲状腺功能异常、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胎盘因素、巨大儿等高危妊娠危险因素的差异.结果:两组间2次及以上流产、甲状腺功能异常、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胎盘因素、巨大儿等高危妊娠危险因素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二孩政策后组孕产妇中高龄、瘢痕子宫的发生率较二孩政策前组孕产妇明显升高(P<0.05).结论:在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下,高龄、瘢痕子宫的发生率明显增加,临床上应加强孕产妇的监测和分析,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二孩政策、高危妊娠、高龄产妇、瘢痕子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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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14.2(妇产科学)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资助课题W2016CWGD05;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资助课题C2017034;东莞市科技计划医疗卫生类科研一般项目资助课题201750715001301、2015105101177
201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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