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6933.2013.06.018
基于水资源费制度的黑河水量补偿方式探讨
针对我国流域的超用水现象,引入河流水量补偿机制,通过市场手段弥补行政管理手段短期失效的不足。以黑河为例,对基于我国水资源费制度的河流水量补偿的方式进行探讨,提出河流水量补偿的外部约束性条件主要包括立法及监测评估,从执行机构、补偿主体与被补偿主体、补偿标准等方面构建黑河水量补偿体系,并分情况对基于水资源费制度的黑河水量补偿方式进行探讨。
河流水量、水资源费、补偿方式、黑河
TV213.4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BAB02B040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2011CB40330305
2013-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