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534.2018.02.006
以项目制为依托完善妇联与妇女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
在国家项目制治理的大背景下,妇联和妇女社会组织以"妇女所急、党政所需、妇联所能"为基本定位,以提供妇女儿童服务和实现性别平等为共同目标,通过多元化的合作,使项目成效扩大化,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示范和辐射效应.完善妇联主导、多方参与、平等合作的关系模式,建立妇女社会组织共同体,成为政府、妇联和社会组织、广大妇女等多主体的共同利益诉求.
项目制、妇联、妇女社会组织、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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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42.8(妇女运动与组织)
2018-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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