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534.2010.02.020
刑事诉讼中的法官庭外调查权
法官的庭外调查过程是对证据的认证过程,是一种自向证明的过程.法官的庭外调查权也即法官履行裁断犯罪行为是否成立的职责,享有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的权利.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经过改革后,仍然保留了法官的庭外调查权,这是由于其在我国有一定的确立基础,受到我国历代审、侦一体化立法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等的影响.尽管法官的庭外调查权有其存在合理性,但是在立法、执法各个方面都有其弊端.建议立法应要在法官的执法素质和检察院的监督力度上有所加强.
法官庭外调查权、确立基础、弊端、完善
13
D925(中国法律)
2010-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