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534.2006.06.010
主张"沉默权赋予论"的理由并不充足——从自然法理论切入进行的分析
我国应否赋予被追诉人以沉默权,学术界对此讨论颇多.赞同者援用自然法等理论资源,抽象地看对刑事诉讼之中的人.他们进行论证的致命缺陷,在于将西方法治的某些具体经验当作自然法意义上的规则,并把这个虚假的预设当作一切推理的前提.因此,沉默权赋予论者支持自己论点的理由并不充足.
沉默权、自然法、法治、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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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07-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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