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534.2006.06.008
行政程序法之效率模式论
行政程序立法,首先要考虑的是该法的价值取向问题,或者说是目标选择问题.在国外的立法例中,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倾向,大体上可分为公正模式和效率模式.行政程序法的效率实在论包括客观存在、理性追求和现实需要等不同角度.效率不等于效率本位,行政程序法的效率仍然要以权利的保障为基础,因为权利是现代法治的根本.而效率则是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整体效益价值.
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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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法学各部门)
2007-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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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