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805.2005.12.097
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管理档案的建立
@@ <药品管理法>第16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质量管理控制过程中必须收集进货单位资质证明,建立相应的各种质量管理档案.本文对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哪些质量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哪些内容进行探讨,通过对GSP的理解和对GSP的检查实践认为应建立健全以下几种档案.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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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88(中药学)
2005-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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