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zs.2019.05.008
“醉驾”不起诉裁量权的适用及完善
运用不起诉裁量权分流“醉驾”犯罪案件既能发挥刑事司法程序的调解功能,解决我国刑法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惩罚过度问题,也能增强检察机关转处和在法庭之外处理案件的能力,提升刑事司法系统打击犯罪的整体水平,解决司法资源有限性和“醉驾”案件高位徘徊、司法机关办案负担有增无减之间的矛盾.针对相对不起诉在分流“醉驾”犯罪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借鉴荷兰的刑事处罚令和我国台湾地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立“醉驾”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完善“醉驾”不起诉制度体系.
“醉驾”、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非刑罚处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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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201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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