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zs.2019.05.007
检警关系视野下的不起诉制度
我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检警关系,在实践中呈现出检警之间“重配合、轻制约”“权力分隶”的特征,这极大地制约了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推进“公诉引导侦查”的检警关系改革予以解决.但在改革过程中,需要警惕检察机关“指导侦查”与“不起诉”权力结合带来的制度风险.借鉴域外司法实践,构建完善的检察公诉裁量权规范机制,是防止不起诉制度在检警关系改革中发生异化的良策.
不起诉制度、检警关系、公诉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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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北京交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9JBW009
2019-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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