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本医疗服务权的救济
基本医疗服务权是社会权,是健康权的具体化,它不是宪法中的权利.基本医疗服务权作为一种社会权,应该得到法律的救济.基本医疗服务权的救济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基本医疗保障权救济、基本医疗保险权救济、基本医疗救助权救济和基本医疗服务请求权救济.医疗公共服务需要政府的积极作为,属于给付行政法律行为.想要对基本医疗服务权进行有效的保障,最重要的是对诉权进行合理的科学配置,即应当根据公民基本医疗服务权的社会权性质来配置诉权.立法需要对侵犯基本医疗服务权的责任进行适度修订.
基本医疗服务权、社会权、必要性、救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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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中国法律)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法制化研究”项目编号:14JD025的阶段性成果.
2016-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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