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止劳教后的保安处分改革
我国在废止劳动教养之后近期的刑罚改革方向,应当立足于维持我国既有的“小刑法观念”和基本刑罚制度,对部分“类劳动教养性质”之保安处分进行适当的“小修改”,将其改革重点放在有效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安处分合法化改造.为此,我国应在借鉴吸纳西方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我国保安处分制度方案,合理诠释我国保安处分制度的刑事政策原理和基本法理,通过保守的刑法解释实现保安处分实践中的谨慎限缩适用.
保安处分、小刑法观念、刑法修正案、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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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1(法学各部门)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课题“刑法解释原理与实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AFX009的阶段性成果.
2015-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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