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问题
将有效辩护奉为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并将无效辩护与程序错误并列为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依据,这是美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特殊经验.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引入无效辩护制度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但是,确立有效辩护的理念,并推动辩护制度的改革,这却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基于有效辩护的理念,法律应当确立最基本的辩护质量标准,并为律师辩护活动确立一种质量控制体系.中国法律并不仅仅满足于保障被告人获得律师的帮助,而且还要促使律师提供一种尽职尽责的辩护,从而使委托人可以获得高质量的法律帮助.
辩护、律师、有效辩护、无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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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7(中国法律)
本文的写作得到了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创新中心项目资助.
2014-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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