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和自发秩序:历史的耦合与分殊
汉初黄老学派的无为而治思想,与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存在相通之处:奉行一种顺应自然的哲学态度,践行朴治主义的政治理想,追求无为无不为的社会效用.道家学说的异端风骨、儒学的崛起和汉代局势转换,导致了无为而治昙花一现式的政治命运,但其衰败的根本原因,是未能提供一套现实的社会治理机制.相反,自发秩序凭借着规则的力量实现了对统治权力的限制,使得社会的权利、个人的自由保障有了坚实的基础."自发秩序"基础上生成的法律之治,为西方世界的兴起提供了持久的动力.
无为而治、自发秩序、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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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1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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