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03.2006.05.007
行政程序中的协力行为研究——基于两岸理论与实践的比较
行政程序中的协力行为包括行政机关的协力和行政相对人的协力.前者称为行政协助,后者则称为当事人的协力义务.我国台湾地区关于行政协助和当事人协力义务的理论研究与法律规定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大陆在这方面的规定和研究还有待加强.开展两岸关于行政程序中的协力行为的比较研究,对于我国正在进行之中的行政程序立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程序、协力行为、行政协助、协力义务
D9(法律)
江苏省教育厅科研项目BH111513
2006-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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