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4403.2003.01.009
散论理解儒学与法治融构的角度与前提
本文试图从尽可能宽泛的角度,来窥探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与法治社会融构的可能性,以及理解此种融构的心理前提.主要是自文化立场来阐述,更大程度上则是对于转变相关研究思路的一种呼吁,亦即:什么是传统文化的真核心,如何体悟儒家传统的真义,以及在何种层面上吾国传统可以融合于法治社会,并发生良性的作用.笔者认为,此实为一切讨论传统与现代问题之根本前提.其中,尤主张以践行为基,并以中、仁及人本主义为基调,作为建构中国法治的精神内核.
文化传统、新教化、内求性自救、返本、道德文明、海外寻根
DFO-05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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