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fx.2023.02.006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模式选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作实效,与立法理念和诉讼模式息息相关.在传统治罪模式下,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主要以实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国家刑罚权为目标.在契约模式下,通过控辩平等协商与双方对权利的处分达成认罪契约,在诉讼公正的前提下,兼顾诉讼效率,实现案件分流.我国目前的认罪认罚从宽改革,既有传统治罪模式的内核,亦有契约精神的引入与试点探索,由于司法理念上的徘徊与司法磁场效应,目前运行的认罪从宽制度面临着转型困境.在配套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在两种改革方向上同时探索推进,才能明确我国认罪协商制度的变革方向,最终在改革中成功建立新的里程碑.
认罪认罚从宽、治罪模式、契约模式、认罪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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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中央高校科研基本业务费项目07012150028
2023-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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