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fx.2023.01.001
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体系展开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一方面是其履行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一样,是新时代检察监督的一种具体形式即公益诉讼检察,具有法定性、必为性;另一方面毕竟是借助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权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具体的诉讼形式即检察公益诉讼,需要有相应的程序予以规范和保障.因此应立足于法律监督机关这个宪法定位,以公益诉讼检察和检察公益诉讼为纵横轴来理解和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创新.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体系位置,可以为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实践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益诉讼检察、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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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3(中国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
2023-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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