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fx.2021.01.001
《民法典》之后刑法分则如何再法典化
民刑两典关系是部门法运动造成的.西方国家的通说认为,刑法是民法的助法,既然民法首先调整人身关系,其次调整财产关系,刑法分则也先保护人身法益,然后保护财产法益和其他法益.但在包括我国在内的东北亚地区,民法典与刑法典却各唱各调,未形成协同,唯有《澳门刑法典》构成例外.我国的1979年刑法受苏联刑法分则体系影响,对罪名的排序与民法脱节,显得混乱.2020年《民法典》颁布后,我国有条件谈论民刑两典关系问题,刑法学界形成了民刑协同理论,基于这种理论,我国有条件在最近的将来按照人前物后的原则再造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
民法典、刑法典、两典关系人前物后、人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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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D924(中国法律)
2021-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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