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fx.2019.03.011
无罪推定之保证——法官保留
法官保留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原则,意在对公权力主要是侦查权作出一定限制及规制,即刑事追诉机关在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搜查、扣押等强制措施时须事先获得法官相关命令或确认.而法官作为其中的关键因素则承担着监督者的职能,并因此被赋予了完全不同于警察及检察官的独立性.但从辩方视角看,虽然在法律救济方面,当前法律规范提供了包括抗告、宪法诉愿、再审程序等在内的多种异议解决方式,并使证据使用禁止成为对其法律救济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这一原则却因法官资质、有效监督能力及司法制度方面的相关缺陷而面临着实践层面的具体困境.
法官保留、法治国家、基本权利、合法性、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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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法学各部门)
本译文系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松散结合型法院治理模式研究"18CFX029
2019-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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