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63/j.cnki.sdfx.2018.04.008
论复代理
复代理是代理人为处理权限内事务之全部或一部,以代理人自己之名义另选他人予以代理之代理.我国只规定了委托代理中的复代理,未对法定代理中的复代理作出明确规定.复代理产生的前提是本人赋予代理人复任权,该项权利不属于代理权的权限范围,是独立于代理权的一项权利.复代理人是本人的代理人,但代理人应对复代理人的选任、监督或指示向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复代理人只有在本代理权和复代理权的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才能产生代理后果,否则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代理、复代理、复任权、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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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民法典总则中代理制度立法研究”项目13BFX086的研究成果
2019-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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