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公益诉讼实证分析——兼论《欧盟集体救济建议》之借鉴
欧盟集体救济的立法探索,体现了欧盟对通过诉讼程序进行消费者权益救济的重视.我国的消费公益诉讼初步入法,已经开始有诉讼案件发生,2015年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上海铁路局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天津三星和广东欧珀公司案开启了我国消费公益诉讼的局面,但在制度层面仍有需要改进之处.2013年出台,现即将进入评估阶段的《欧盟集体救济建议》作为一份良好的范本,可在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原告主体、被告主体、诉讼请求、立案条件、证据责任、法院管辖、诉讼资金、胜诉酬金、风险代理、告知程序与替代性争议解决等方面提供借鉴,以推动我国立法和实践的完善.
消费者、欧盟、群体性诉讼、集体救济、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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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跨国金融服务合同纠纷中的实施问题研究”13CFX112;2013年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跨国金融服务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01001913
2016-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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