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行政中的正当程序--戈德伯格诉凯利案
本案被上诉人为纽约市居民,他们接受由联邦政府拨款的育儿家庭援助(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项目或纽约州一般家庭救济(Home Relief)项目的资金补助。这些居民在初审法院诉称,负责这些项目的官员在事先没有进行通知与举行听证的情况下,终止了或正准备终止针对他们的补助,这侵犯了他们依据正当法律程序所享有的权利。联邦地区法院认为,只有在停止发放补助前为补助金领受人举行了证据性听证(evidentiary hearing),方能满足宪法的要求。同时,联邦地区法院拒绝采纳福利官员提出的答辩意见,该答辩意见认为,将现行的在停发补助金后举行“公正的听证(fair hearing)”程序与在停发补助金前举行非正式的复审程序相结合,足以保障补助领受人的权利。
福利行政、补助金、正当法律程序、领受人、联邦政府、初审法院、人的权利、纽约市、居民、家庭、官员、地区、答辩、证据性、上诉人、非正式、资金、援助、宪法、通知
DF3;D92
2015-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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