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诉杜德利和斯蒂芬斯案
一个人为了不被饿死,杀吃了另一个人,虽然当时的处境下,他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保存生命的唯一机会,但他还是犯了谋杀罪.
在指控谋杀的诉讼中,陪审团认定,被告人杜德利和斯蒂芬斯是海员,被害人是一位十七八岁的男孩,在公海上遭遇风暴,游船失事,被迫躲到一艘救生艇上.这艘小船在大海上漂流,远离陆地大约有1 000英里.到第18天时,他们已经7天没有进食,5天没有喝水.杜德利向斯蒂芬斯提议,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杀死一个人,拯救其他人.最后,他们认为应该杀掉这个男孩,保存他们的生命.第20天,杜德利得到斯蒂芬斯的同意后,杀了这个男孩.接下来4天,杜德利和斯蒂芬斯以这个男孩的肉为食.在当时,不可能预见到其他船只,也看不到任何获救的希望.这种情况下,被告除非立即吃掉这个男孩,或者吃他们中的一个,否则必定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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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0;I1
2014-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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