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738.2018.01.012
我国未成年人监护资格的撤销与恢复制度研究
监护资格的撤销制度对于及时将未成年人从监护人的侵害中解救出来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目前的这一制度在申请主体、撤销情形以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的不足极大地限制着这一制度功能的发挥,对申请主体和撤销情形的完善,对撤销监护之诉提供司法上的帮助可以鼓励更多的主体在发现监护侵害行为时积极提起撤销之诉,及时将未成年人从危险境地解救出来.监护资格被撤销之后,在一定情形下恢复父母的监护资格,可以使未成年人在完整的家庭中成长,但应同时兼顾父母子女间的特殊联系以及新的监护关系的稳定,为未成年人选择更有利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监护、监护资格的撤销、监护资格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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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8(中国法律)
2018-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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