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738.2013.02.008
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之立法思考
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阳光法案”,是国际社会公认的预防腐败的终端利器,各国均在立法中做了完善规定.当前我国的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尚未真正确立,只限于政策性规定,没有上升到立法层面,缺乏强制性、执行力和有效监督,不能充分发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应有作用.我们应适应我国当前的反腐形势,考虑将这一制度入法,并参照国外立法先进经验,确立完备的制度内容.
预防腐败、财产申报、阳光法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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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国家行政管理)
衡水市社科联2012年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以反腐立法为视角"2012062B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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