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医学杂志》编辑部关于论文优先审稿、发表的声明
本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论文给予优先审稿、发表:(1)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的论文;(2)重点攻关项目的论文;(3)报道的内容属国内外领先水平的论文;(4)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发表后具有广泛应用价值的论文;(5)针对本刊以往发表论文的学术观点进行延续讨论(即引用了本刊近两年刊出论文)的论文. 其中第(1)、(2)项需及时补寄基金批文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同时稿件需在首页左下方脚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且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内容基本相符. 第(3)、(4)项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图书馆或医学信息研究所等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或提供 2 位高级职称的同行知名专家(作者所在单位的专家和作者的导师应回避)书面推荐意见.
实用医学杂志、论文、审稿、单位、知名专家、应用价值、医学信息、学术观点、省级、基金资助、攻关项目、高级职称、查新报告、图书馆、介绍信、复印件、批文、名称、课题、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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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G25
2015-09-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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