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适用 ——基于"互联网专条"的分析与实践
互联网背景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科技时代的特征,其呈现出的多样性、 传播快、隐蔽性强和危害大等特征冲击着传统的法律规制.在这种背景下中国针对互联网市场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并做出了原则性条款与列举式条款并存的规定.对于一般条款是否具有原则性性质,适用时是否存在主观性、 不确定性,"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应当进行专门规制,当前的法律规定是否足够完善或者仍需要查漏补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互联网时代应呈现何种模样等问题仍有深入探讨的余地.通过对互联网条款的条文内容、结构的逻辑理论和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分析,结合互联网市场中出现的典型案例论证互联网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正当性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般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DF41(经济法、财政法)
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媒体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问题研究",项目18BFX147
2019-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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