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险利益到保险目的:回归保险合同的本质 ——兼论保险合同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从保险利益到保险目的:回归保险合同的本质 ——兼论保险合同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引用
合同制度始终在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矛盾冲突中不断演进.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作为区分保险与赌博的客观标准始终无法回避主观性问题,越来越多学者呼吁取消保险利益原则.但是,作为主观要素的保险目的却更为接近保险合同本质,并呈现出客观化功能:损失补偿系保险合同典型的交易目的,并在补偿性保险中作为客观目的认定,用以衡量保险法律上的损失;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同意系明示的主观目的,避免了利益主义的不确定性.因此,在保险合同主观化与客观化的平衡过程中应当以"损失"取代"利益",构建保险目的客观化标准;同时,理顺监管机构、 保险公司和法院的外部控制体系,确保保险目的合法.

保险目的、保险利益、损失补偿、合同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DF59;D922.284(民法)

2018-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56-16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商业研究

1001-148X

23-1364/F

2018,(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