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经济学视域的财产刑适用范围与执行方式分析
作为一个刑罚种类,财产刑既有其无可比拟的优势,也有其自身的不足.分析财产刑的利弊和实施方法就要对其在刑罚体系中地位进行合理的定位,合理设定适用范围;同时,适当改进执行方式,在贪利犯罪、 过失犯罪、 单位犯罪等犯罪中全面配置财产刑,充分发挥财产刑的优势.为利于财产刑的执行,我国应推行日额罚金制和罚金易科强制劳役或自由刑制度;应从法经济学视角全面评估财产刑制度设计的利弊,通过扬长避短的方式实现制度设计的最优化.
财产刑、日额罚金制、罚金易科制
DF431(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研究课题, 项目SY20160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基本科研经费项目, 项目2018JKF309
2018-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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