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C模式跨境电子商务合同类型辨析
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实践中,跨境电子商务公司为了摆脱产品质量责任,往往反对传统买卖契约论,否定其销售者身份.因此,跨境电子商务合同的类型认定存在买卖契约论、非买卖契约论和委托契约论三种分歧观点,但立基于确立买卖合同和委托合同基本标准的差异,跨境电子商务合同无疑构成买卖合同.时下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制定阶段,应当对跨境电子商务合同类型予以间接界定,继而由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定纷止争.
二十国集团、跨境电子商务、买卖合同、委托合同
DF41;D996.1(经济法、财政法)
2017-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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