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13.12.002
基于三网融合的 IPTV 产业组织与政府规制分析
作为三网融合的利益结合点, IPTV对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都具有强烈的诱惑力。从企业纵向关系的角度出发,本文引入产品差异化和网络效应,分析了三网融合后IPTV产业的纵向结构关系,以此倒推三网融合过程中应采用的规制政策。 IPTV增加内容资源的多样化是整个社会的一致追求,上游内容提供商总是倾向于严格控制IPTV牌照的发放以寻求利润的最大化,消费者总是倾向于更多的内容提供商数目以获取较大的消费者剩余。在IPTV发展初期,产品差异程度较低,从社会福利评价标准出发,政府严格控制牌照的发放以降低上游厂商数目是适当的,但随着产品差异程度的增加,政府应当放松管制,实施动态管理。
三网融合、IPTV、产品差异、网络效应、纵向关系
F2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2YJA790113;北京市学科建设专项基金项目,项目编号PXM2013_014212_000005。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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