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13.06.033
疏忽责任与责任保险的需求
本文研究侵权法体系里疏忽责任制度的两个重要特点。首先,根据单侧模型的分析,在疏忽责任制度里过度严格的行业标准并不会抑制企业的风险活动,因为他们可以选择成为“疏忽”而不需要去忍受过多的预防成本;其次,研究了为什么理论上疏忽责任制度里不存在责任保险的需求,但实际上在实施疏忽责任制度的国家里责任保险却异常发达的原因;通过信息模型,给出了责任保险存在的两个必要条件:一是信息的价值必须为正,二是阻止的成本必须大于满足不成为“疏忽”标准的注意成本和保险成本之和。
疏忽责任制、注意、责任保险、信息的价值
F84(保险)
广西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xbs12017。
2013-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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