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11.12.035
食品大规模侵权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
现代食品生产对于科技过于依赖,而且对短期经济利益盲目追求.由于违法成本过低、政府监管不力等,导致食品大规模侵权行为频发.食品侵权行为往往表征为食品大规模侵权行为,食品大规模侵权行为受害人数众多,损害后果严重,具有隐蔽性,呈现常态化的态势.这种大规模侵权行为对传统侵权法运行模式提出了挑战,使侵权归责价值基础变迁,侵权救济制度模式发生变换.因此,对受害者的救济应由单一的侵权救济转向为综合救济,理性实现企业责任,建立行业赔偿基金,从而构建和完善多元化受害人救济制度.
食品安全、大规模侵权、责任、救济
DF529(民法)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项目201104007-3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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