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06.18.064
试析新加坡对关联交易的规制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的认定必须考虑利害关系人是否通过影响发行人、其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方式,使其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对发行人或其股东的利益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交易以及利害关系人交易的经济和商业实质,而非法律形式和法律细节.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的处理主要包括公告披露、股东大会批准和获得股东给予的一般性授权.对发行人或其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交易,新加坡证券交易所还给予程序处理的豁免.
关联交易、利益冲突、一般性授权
D922.28;F752.7(中国法律)
200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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