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06.17.062
美日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比较研究
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两种公司治理模式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既存在明显的不同之处,如激励约束主体不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的侧重点不同、激励约束方式不同,又存在许多相通之处,如激励和约束主体既有动力、又有能力,经营者的选择都经历了充分的内部竞争或市场竞争,信息传导机制通畅,经营者有充分经营自主权和稳定的预期,经营者的选任权限于企业系统内部等,这种不同而又相通的特性,对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具有诸多启示.
公司治理模式、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F112.2(世界经济、国际经济关系)
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20020055042
2006-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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