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06.03.003
试论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我国的公司法人制度是以公司人格独立--股东有限责任为核心的,这一制度侧重于对股东权益的保护,难以有效规制滥用公司人格侵害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公司立法应采纳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尽快结束因有限责任被推向极端所造成的不正常状况,使那些滥用公司人格并借以规避债务的行为得到有效地遏制.
有限责任制度、面纱原则、公司人格独立、公司人格否认
F276.6(企业经济)
200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