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05.20.014
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理论及在我国的运用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优点突出的创新融资工具,从证券化融资动力、资产约束条件以及与当前经济的适应性等角度分析,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和基础设施收费部门都不应该成为证券化的发起人,中小企业特有的经济贡献、相对优质的资产以及融资难的现实决定其应该成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当前发起人,并且可以选择应收账款、具体项目以及知识产权等作为切入点.
资产证券化、发起人、理论、运用
F830.91(金融、银行)
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基金02SJD790045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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