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05.11.015
网络虚拟财产应受法律保护
网络虚拟财产是在智力劳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可以用金钱货币购买的主要存在于网络世界中的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和价值.网络虚拟财产虽然存在于无形的网络中,是虚拟的,但又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现实生活中财产的另一种存在形式,它们应该被法律加以认可,并依靠法律来调整,以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网络虚拟财产、财产属性、价值、法律保护
F224.33(经济计算、经济数学方法)
2005-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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