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03.04.043
新《会计法》与会计信息质量--有关沈阳市《会计法》司法检查引起的思考
对新<会计法>的立法宗旨缺乏实践研究,无法对新<会计法>的执行情况提供证据,也难以给政府管理机构提供具有说服力的政策建议.沈阳市在<会计法>司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诸多违法违纪行为,以此对新<会计法>的执行情况提供证据,从法律的高度对目前尚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司法解释.
新<会计法>、司法检查、会计信息失真
F233(会计)
2003-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