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02.19.021
论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直接规制的思路转变及政策改革——从电信分拆案说起
电力产业改革以来,在自然垄断产业中,我国的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经营就一直寻求着打破的思路.但是如何分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于自然垄断产业中的竞争性业务,结构性分离势在必行;对于垄断性业务,会计性分离也是可行的.分离之后"扩大市场准入",才能维护市场运行的效率和公平.
自然垄断产业、直接规制、结构性分离、会计性分离
F120.2(中国经济)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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