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02.17.060
论虚假陈述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
套用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分析和认定虚假陈述之赔偿责任,难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只要投资人在虚假陈述之后为投资行为,就应推定存在交易上的因果关系,而无需投资人证明.同时,不论投资损失是否因虚假陈述直接引起,虚假陈述者均应对投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虚假陈述、因果关系、信赖、投资人
DF529(民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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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148X.2002.17.060
虚假陈述、因果关系、信赖、投资人
DF529(民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0-14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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