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148X.2002.05.046
商品房预售合同若干问题探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其性质而言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但不是一般的买卖合同,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也不同于一般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它虽然是预售合同,但不是预约,而是本约.预售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这种登记不同于产权登记,房屋预购人取得的权利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是一种债权.
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卖合同、本约、登记
F235.91(会计)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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