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9633.2013.03.001
疼痛科应该治疗哪些疾病?
我国卫生部[2007] 227号文件指出,疼痛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慢性疼痛的诊断治疗,如何理解"慢性疼痛",包括哪些疾病?谈谈我的看法.
"慢性疼痛"只是某些疾病某一阶段的统称,如"带状疱疹",一般认为1月之内为急性期,1~3月为亚急性期,3月以上为慢性期,称之为"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而纳入"慢性疼痛".众所周知,"带状疱疹后神经痛"是一种难治性神经病理性疼痛,难道"带状疱疹"非要等到3个月变成难治性疼痛时才能由疼痛科治疗?若早期采用药物加神经阻滞治疗可减少"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的发生率,让患者少受痛苦,何乐而不为呢?
疼痛科、阻滞治疗、带状疱疹、疱疹后神经痛、慢性疼痛、神经病理性疼痛、难治性、亚急性期、诊断治疗、疾病、卫生部、慢性期、发生率、业务、药物、文件、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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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R74
2013-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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