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63.2015.27.054
浙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制探析
现行“分级平衡”的省级统筹管理制度存在着共济性缺失、风险高、阻碍转移接续和扩面工作等问题,因此构建“省级平衡”省级统筹管理体制已成为当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本文在阐述“分级平衡”的统筹体制不适宜当前社会保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阐明当前建立“省级平衡”统筹体制面临对现有利益格局重新调整、如何激发市县级政府行政管理激励机制等问题,从而针对性地从如何解决现行“分级平衡”的省级统筹管理制度因共济性受限制,如何调整各市、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现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征缴制度设计等方面提出思路和改革建议。
分级平衡、省级平衡、互济性转移接续
F840(保险)
2013年浙江省教育厅课题“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制研究”项目编号Y201328709
2015-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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