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63.2014.12.018
论“按要素分配”原则下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确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要素分配”应该强调劳动对剩余的分配权,主张劳动和资本共同占有剩余。然而,劳动者报酬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下降,这与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生产目的是不相符的。由此,必须合理确定各要素的贡献度,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明确并提高劳动对“剩余”的分配。
按要素分配、劳动、分配权剩余
F240(劳动经济)
河北省教育厅项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比较融合研究课题编号GH123004;河北农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非经管类专业经济学教学改革研究
2014-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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