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5863.2013.18.034
现代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重构所有权与债权再安排
在公共利益充分保障和经济安全的前提下,政府通过对国有产权的重新界定消除剩余索取权扩散过程中的剩余权利真空问题,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在公平和效率可能的两难冲突中寻求平衡,达到财富分配中的帕累托效率。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重置客观上要求确立政府、国企管理层和国企员工的剩余控制权机制和利益制衡机制。本文提出将改制的国有资产所代表的股权转为政府和国有企业所有员工对企业经营者的债权,或者由企业内部员工或外部公众股东逐步偿债收购,以使剩余索取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风险在最大程度上相对应。
国有产权、剩余控制权、债权
F276(企业经济)
2013-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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